依据吉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统一结题验收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课题合同号年份为2024年度的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结题验收事宜另行通知)和2023 年度申请延期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完成日期申请验收,课题承担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 ”) 申请延期验收。
二、工作安排
1.课题负责人需在 12 月 10 日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结题验收的成果验收报告书;
(2)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扫描件,或者与课题相关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和省中心发放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证书(评价成绩需在 70 分以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1 万字以上)和研究成果实践使用单位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如有其他著作成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可以一并提交佐证结项申请。
2.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中心统一下发课题验收报告书和结项证书。
3.未通过本次验收的课题,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4.如课题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成果形式、改变项目名称、调整课题组成员、延期、自行终止项目等情况,请填写《吉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随结项材料一同提交。
三、结题验收材料
1. 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1418室。
2. 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以姓名-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材料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47136979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邢欣欣、陈晶、裴明明,3291816
科研处
2025年11月21日
(供稿单位:科研处 撰稿:裴明明 初审:陈晶 复审:邢欣欣 终审: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