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是学校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学校关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的各项管理文件、办法和实施细则。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与检查。
4.接受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全校政府采购、自行招标及大宗物资集体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5.受理各单位的采购立项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需求,协调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招标与采购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6.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招标与采购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招标报名、审核相关材料、组织开标与评标、审核采购合同等工作。
7.负责组建评标专家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负责委派采购人代表,在自行招标及集体采购谈判中负责抽取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8.负责进口国(境)外设备、物资的批文、报关、免税、外贸合同、提货、商检等手续办理工作。
9.负责招标采购的电子化、网络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