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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任期制度暂行条例(2008年9月3日印发)
时间:2018-06-15 作者: 点击: 次
第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上一条: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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