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师传媒在线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科/科研 >> 政策文件 >> 正文

政策文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年度科研信息统计与公示办法

目前,学院的科研与学科建设面临上级的各种评估的压力,面临全国和省内专业之间的竞争与排名的压力,也面临着校内学科建设的竞争压力,同时还面临着吉林省新一轮“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的压力,而学院科研整体偏弱,科研风气不浓,不能有力地支持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整改和推进。

科研是高校教师必须承担的任务、必须具备的能力,有科研支持的教学才是高校高质量的教学,学生的各类论文指导和探索研究也需要教师有科研支撑。因此,搞不搞科研不是教师个人的事情和自选动作,既是岗位需要,也是评估考核需要。

为使学院科研跟进、融入、助力我省“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学院制定了《新闻与传播学院科研高质量发展工作十条》,并通过科研成果公示机制激励教师做好科研工作。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的原则和要求,教师的科研情况、成果、进展也有必要让学生知晓,以使学生在报考、选课、选导师、学习咨询等环节知晓教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擅长、研究状态等,这也是师生学术交流和诚信监督的需要。

根据以上背景和需求,学院特制定《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年度科研信息统计与公示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统计与公示范围。

全院所有专任教师。

二、统计内容与形式。

统计内容为本年度宽泛意义上的科研成果和参与情况,包括论文/作品发表、著作出版、科研项目、论文参会或学术会议评议主持、研究报告使用、作品获奖等。

统计形式为统计列表,统计表格以系为单位,全员列名,按姓氏拼音为序,统计全系人员总数,标明序号,统计科研成果系内占比。不考量级别,特别鼓励在普刊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形成《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年度科研信息统计表》(表1)。

三、公示方式。《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年度科研信息统计表》(表1)中的重要成果信息,将补录于学院官网的个人简介。《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年度科研信息统计表》(表1)中有科研成果者信息,在学院七楼信息揭示板公示,公示表格不列年度无科研成果者的姓名,即表2。

四、统计与公示时间。每年12月下旬开始统计公示,有科研成果者统计信息(表2)公示一年。

五、情况掌握。学院各层面干部要对《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年度科研信息统计表》(表1)掌握和了解,以便做好科研管理、科研团队建设、专业学科建设、导师配备、学术助推和诚信监督等工作。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1月3日

T / 0431-81765566

吉林省长春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

399 Zhuoyue Street, Hi-tech Development Zone, Changchun, Jilin Province

数字化校园
Remember me